當(dāng)?shù)貢r間10月22日晚,蒙古蒙古國憲法法院宣布,國憲國家大呼拉爾(議會)解除贊丹沙塔爾總理職務(wù)的法法決定違反憲法。憲法法院的院裁裁定即刻生效,這意味著國家大呼拉爾此前做出的定議定違解職決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贊丹沙塔爾(資料圖)本月17日,蒙古國國家大呼拉爾全體會議投票決定,理職解除贊丹沙塔爾總理職務(wù)。蒙古
贊丹沙塔爾1970年出生于蒙古國巴彥洪戈?duì)柺 鴳椝?004年、法法2008年、院裁2016年、定議定違2020年當(dāng)選國家大呼拉爾委員,除總2009年至2012年任蒙古國外交部長,理職2012年至2013年任蒙古人民黨總書記。蒙古2017年至2019年任政府辦公廳主任,2019年至2024年任國家大呼拉爾主席,2024年7月任總統(tǒng)辦公廳主任。今年6月13日凌晨,蒙古國國家大呼拉爾(議會)全體會議決定任命贊丹沙塔爾為新一任總理。(總臺記者 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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