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上圍拍彝族老人,也是一種“鏡頭霸凌”

▲資料畫面:近日,游客掏出相機“圍堵”一名老人拍攝的列車消息引發(fā)關注。圖/瀟湘晨報
據(jù)瀟湘晨報報道,上圍近日,拍彝一名網(wǎng)友在社交平臺發(fā)帖,族老種稱其在5633次列車上看到令人不適的人也一幕:一群游客掏出相機“圍堵”一名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的老人拍攝,即使被拍攝者明顯表現(xiàn)出不適和不愿意,鏡頭霸凌他們依然在拍攝。列車隨后,上圍網(wǎng)友在網(wǎng)上發(fā)帖呼吁停止以“記錄”為名的拍彝傷害。
作為公益性“慢火車”,族老種5633次列車主要是人也承擔滿足沿線居民日常出行需求的功能,所以乘客中以身著當?shù)貍鹘y(tǒng)服飾的鏡頭霸凌旅客居多。不過,列車在高鐵普及的上圍今天,這樣的“慢火車”因為稀有,也吸引了不少火車及攝影愛好者前來“打卡”。這本無可厚非,可一旦拍攝行為越過邊界,便很可能從記錄變成冒犯。
對一些慕名而來的外地游客而言,身著傳統(tǒng)服飾的當?shù)鼐用窕蛟S是鏡頭中的“新鮮”元素。拍攝本身也未必懷有惡意,但當被拍攝者已明顯表達不適,甚至“把臉都背過去遮起來說不要拍”后,拍攝者仍執(zhí)意拍攝,乃至使用閃光燈,這無疑脫離了記錄的范疇,而是一種粗暴的越界,構成了某種意義上的“鏡頭霸凌”。
除了極少數(shù)特定場景,鏡頭所及之處,都應止于被拍攝者的意愿,這本是常識。而未經(jīng)允許的拍攝,輕則構成冒犯,重則成為一種視覺暴力。尤其是當被拍攝者語言不通、難以有效表達拒絕之意時,這種不對等的權力關系,更凸顯出拍攝行為的霸道與失禮。
當然,這一幕在今天或許只是鏡頭“失控”的一個縮影。因為在人人擁有攝像頭的當下,隨手拍攝“新奇”畫面,幾乎已成為很多人的下意識行為。這可能也是被鏡頭所塑造的新的人類習慣之一。
但即便如此,所有人都應該意識到,正常情況下,每個人都擁有拒絕被拍攝的權利。鏡頭不該有“特權”,一旦違背他人意愿,再“美好”的創(chuàng)作動機,都會變成對他人尊嚴的冒犯。
值得注意的是,這背后可能還不僅是一種拍攝、記錄的沖動,而是有一種同樣值得警惕的“分享沖動”。
要知道,很多人的拍攝其實伴隨著強烈的分享欲,要么急于展示自己所看到的“美好”,要么炫耀自己的拍攝技術。可一旦這種“沖動”凌駕于被拍攝者的感受之上,便不再是美好的記錄和分享,而實際是一種深度膨脹的、目中無人的“自戀”。
回到這起事件,成都12306客服稱將核實這一情況,并表示,“如果說有這種情況,可以向車上的列車員提出建議,下次在車上遇到很多攝影者在拍攝的情況,可以主動去制止下”。
事實上,面對這樣粗暴的鏡頭圍堵,列車運營方有責任進行及時提醒與干預。這既是對不愿意被肆意打擾乘客的一種必要的保護,也是在主動傳遞那些容易被忽視的文明意識。
跳出這一個案看,此事也當觸動社會對拍攝倫理、分享倫理的集體自省:每次舉起鏡頭之前,先不妨問一下,是否征得了被拍攝者的同意,他們的感受到底如何?要知道,鏡頭,從來不是“冒犯的通行證”。
撰稿 / 羽木(媒體人)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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