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鵬華創(chuàng)興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可能觸發(fā)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的風險提示公告
作者:綜合 來源:焦點 瀏覽: 【大中小】 發(fā)布時間:2025-11-30 20:38:03 評論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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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關于公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鵬華《鵬華創(chuàng)興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創(chuàng)興有關規(guī)定,鵬華創(chuàng)興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可能出現觸發(fā)《基金合同》終止的增利債券資基止情情形,現將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型證形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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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券投可能觸發(fā)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的金可金合說明
根據《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備案”之“三、基金存續(xù)期內的發(fā)基風險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中的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同終提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5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關于公告,基金合同終止,鵬華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創(chuàng)興”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增利債券資基止情本基金基金資產凈值已連續(xù)30個工作日低于5000萬元,型證形若本基金基金資產凈值連續(xù)50個工作日低于5000萬元,券投本基金管理人將終止基金合同并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若出現觸發(fā)《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等規(guī)定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履行基金財產清算程序。本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后將不再開放辦理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基金財產將在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履行完畢清算程序后進行分配。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注意投資風險,妥善做好投資安排。
2、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資者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533咨詢相關情況。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guī)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基金產品。
特此公告。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1日
關于鵬華創(chuàng)業(yè)板新能源交易型開放式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服務商的公告
為促進鵬華創(chuàng)業(yè)板新能源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創(chuàng)業(yè)板新能源ETF鵬華”)的市場流動性和平穩(wěn)運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務指引第2號一一流動性服務》等有關規(guī)定,自2025年10月9日起,本公司新增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創(chuàng)業(yè)板新能源ETF鵬華(代碼:159261)流動性服務商。
特此公告。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
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綜合指數增強型證券
投資基金調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25〕1295號文注冊,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綜合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已于2025年09月17日開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為2025年10月1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綜合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綜合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和《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綜合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等文件的相關約定,經本基金管理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本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決定將本基金的募集期調整為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即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由2025年10月15日變更為2025年10月17日。
在募集期間,本基金將通過本公司在官方網站公示的基金銷售機構進行公開發(fā)售, 歡迎廣大投資者到本基金的銷售網點咨詢、認購。
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敬請閱讀2025年09月03日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媒介發(fā)布的《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綜合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和《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綜合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投資者可訪問本公司網站(www.phfund.com.cn)或撥打全國免長途話費的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533)咨詢相關情況。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鵬華標普港股通低波紅利交易型開放式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0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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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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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間所發(fā)生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信息披露費等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2)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qū)間為0。
(3)本基金基金經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qū)間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銷售機構受理投資人認購申請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申請的成功與否須以本基金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鸱蓊~持有人應當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之后,及時到銷售機構的網點進行交易確認的查詢,也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533和網站(www.phfund.com.cn)查詢交易確認狀況。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相關公告中規(guī)定。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風險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1日
